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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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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5-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章樱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环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和第3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肖宁 刘贞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建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刘梅娟女士、杨志坚先生、孙明冬女士组成,其中刘梅娟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参会代表民主选举,孙明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明冬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20年3月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外贸主管、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2020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孙明冬女士现任供应链中心总监。

孙明冬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