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5-03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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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匡云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王虎祥、董事宋德安、孟文旺、林长春、周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吴小平、李怀东、郭亮、胡恩龙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手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匡云龙出席本次会议,高级副总裁赵仕清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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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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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叶芳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