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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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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时0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50,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2,567,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09%;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7,418,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99%(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4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161,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2,12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6%,反对票46,001,960股,弃权票35,1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47,574,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0%,反对票547,400股,弃权票39,7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且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且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Zhang Yun先生、傅莲芳女士和陈刚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樊小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樊小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樊小彬先生简历附后。

樊小彬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樊小彬简历

樊小彬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3月出生,硕士。历任联化科技监事、研发中心副主任、农药与精细化学品研发部主任、总裁助理。兼任江苏联化董事长、盐城联化董事。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樊小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3,546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包括董事候选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荐王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彭寅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王萍、彭寅生、何春、樊小彬组成,其中王萍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傅莲芳、Zhang Yun、王萍组成,其中傅莲芳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Zhang Yun、陈刚、彭寅生组成,其中Zhang Yun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刚、傅莲芳、王萍组成,其中陈刚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飞彪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陈飞彪先生为高级副总裁,薛云轩先生为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戴依依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戴依依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郭秀巧先生为审计监察部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监察部经理名单及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硕士。历任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彭寅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染化七厂技术员,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二厂厂长、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6,27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彭寅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上海)精细化工科长、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部长、美国科聚亚CHEMTURA公司亚太采购总监,历任联化科技高级副总裁,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樊小彬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3月出生,硕士。历任联化科技监事、研发中心副主任、农药与精细化学品研发部主任、总裁助理。兼任江苏联化董事长、盐城联化董事。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樊小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3,546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hang Yun先生,美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福库(Fuqua)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现任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傅莲芳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7月出生,民商法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曾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2002年7月起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莲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刚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3月出生,博士,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历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Scripps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飞彪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2015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江苏南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江苏熔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联化科技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4,80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陈飞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薛云轩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0月出生,学士。曾先后在中国惠普有限公司,阿尔斯通上海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至2016年,担任赢创特种化学财务分析与控制职务。2016年9月进入联化科技工作,历任公司财务分析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薛云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薛云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戴依依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4月出生,本科。2017年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11月至今,曾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戴依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戴依依女士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秀巧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8月出生,本科。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历任联化科技审计监察部审计主管、审计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秀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郭秀巧先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