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5年9月15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9月17日,并于2025年9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
A类份额基金代码:020878
C类份额基金代码:02087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9月15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5年9月3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2025年9月1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或基金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特别提示
1、本基金已自2025年9月3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将自2025年9月1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投资者在2025年9月17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5年9月17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风险。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华商融享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可以登录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咨询相关情况。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分配基金剩余财产,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关于华商上证科创板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华商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3323;C类:02332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商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55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已于2025年7月9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5年9月30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华商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商上证科创板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5年9月19日,即本基金2025年9月19日当日及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5年9月20日起(含当日)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