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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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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调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9,200,0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192,009.69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0.00-0.51=19.49元/股

3、调整结果

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39.686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5,920.0019万股的0.25%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175.610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40.4881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5.1221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00元/股。

4、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单价5万以上的产品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4-2026)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达到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35.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12个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6864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8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94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39.686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办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2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864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864万股。监事会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18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39.6864万股

(三)归属人数(调整后):94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4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9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9.686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6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柏年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686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一并作废43.3221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万股作废失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本次激励计划于2024年9月18日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5年9月18日前授予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授予全部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35.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失效作废。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221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6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秦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9,200,0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192,009.69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686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万股作废失效。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中公司尚未授予的预留部分35.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失效一并作废。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22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