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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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
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202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8月1日证监许可〔2025〕1631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自2025年9月19日起变更注册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集合计划管理人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变更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由“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变更产品简称

产品简称由“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债券”变更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

5.新增基金份额及变更产品代码

(1)增加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A类基金份额。

新增“A类基金份额,代码025206”

(2)增加A类基金份额后,原集合计划份额转为C类基金份额。

原产品代码为970129,变更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25207”

6.变更基金经理

由信达证券旗下的投资经理王琳、徐华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基金经理宋加旺、赵琳婧。

7.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由“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8. 降低产品管理费

将管理费年费率由0.40%调整至0.30%

9.变更产品会计事务所

产品会计事务所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变更产品律师事务所

产品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变更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11.调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12.其他与上述修改相关、因法律法规更新及完善本基金实际运作而相应作出的修改。

二、本次变更的程序

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约定:“在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集合计划管理人和集合计划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7)集合计划管理人更换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独资或控股设立的子公司;”,我公司为信达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前述管理人变更事项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根据《集合计划合同》“第八部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约定:对《集合计划合同》的修改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降低基金管理费、新增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变更事项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事项。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达证券控股的基金公司,在产品合同无实质性修改、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由信达证券变更注册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前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三、变更注册相关业务安排

1、自2025年9月19日起,《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自2025年9月22日起,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本公告仅对信达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scind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信澳月月盈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9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