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2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珍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统筹安排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继续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药业”)、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医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华南药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众生医贸分别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分别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合同》。公司为华南药业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众生医贸向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已减去以前年度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华南药业的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对众生医贸的担保余额为6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华南药业的担保余额40,000万元,对众生医贸的担保余额为105,0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5,4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及含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6年08月11日
3、住所: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陈永红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产销: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喷雾剂,软胶囊剂,丸剂(滴丸),干混悬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药品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华南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华南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1月02日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环湖南路88号8号楼101室、201室
4、法定代表人:刘霜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众生医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众生医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9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华南药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025年9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众生医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025年9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众生医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49,6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2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南药业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众生医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0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8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云南众康中药种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5%。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四)《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7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及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6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330,039.2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3)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新药研发项目”,抗肿瘤药研发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和投资额度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