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中旗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及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实施减持计划等因素,致使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合计直接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海南羽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减持的因素,致使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可转债54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4,000.00万元,证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已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并于2023年9月11日开始转股。

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86,213,667股,“中旗转债”累计转股情况及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权益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中旗转债”转股数量为129,907股,公司总股本由186,213,667股增加至186,343,574股。截至2025年9月19日,海南羽明华与熊宏文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5%以上股东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为29,982,615股,占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6.09%,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818,975股,占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3.8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变动前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登公司发送的截至2025年9月2日总股本计算得出;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登公司发送的截至2025年9月19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注2: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8.25%降至16.29%;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合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4.13%降至14.03%。

注3: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2025年6月19日,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与星空科技签署关于《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自《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海南羽明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转让后剩余所持有中旗新材17,104,44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暨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4、“中旗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完成的公告

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17,104,44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3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9.46%),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01%)。上述股东计划在2025年8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426,992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

2025年7月22日,海南羽明华与陈耀民先生签署了《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陈耀民先生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海南羽明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334,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截止2025年8月14日,上述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完成后,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 7,770,14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22%。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近日收到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19日,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累计减持5,426,500股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中登发送的截至2025年9月19日总股本186,343,574股计算得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274,408股后总股本为184,069,166股。

海南羽明华及熊宏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东熊宏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7.00元/股至64.86元/股,股东海南羽明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7.29元/股至53.4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计划中已注明“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83,174,18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为180,899,773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最新总股本增加至 186,343,574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后为184,069,166 股,本次减持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仍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本次减持计划所涉减持股份数量合计未发生变化;

3、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海南羽明华、熊宏文先生与周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完成后,熊宏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海南羽明华与周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82,615股,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818,975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86%,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4.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且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2、发行人股本结构。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