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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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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物业管理面积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年物业服务费约为574.14万元,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的厂区分批建成和投入使用,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及2024年8月与君华物业签订了两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4年0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关于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鉴于一期厂区物业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到期,为便于对两期厂区物业统一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公司拟与君华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协议内容将包括原物业服务协议书中两期厂区的物业管理,并新增停车场责任险等服务内容,总面积合计为82,208.54平方米(以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含君华物业)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一房屋租赁(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金额合计不超过4,100.00万元。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先导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君华物业为先导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先导控股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及君华物业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先导控股及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君华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先导控股间接持有君华物业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君华物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君华物业资产总额7,216.73万元,净资产3,576.83万元,2025年1-8月营业收入为11,787.24万元,净利润1,506.4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当事人

甲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物业坐落位置: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

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公共秩序的管理、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园区绿化养护等。

4、物业费标准和管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82,208.54平方米交纳物业服务费,年物业服务费约为574.14万元。

5、物业费用支付:第一期物业服务费计费区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后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前15天预交下季度物业服务费。

6、其他有偿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内勤、内保、消防室值班员等有偿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7、合同期限: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此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如任何一方对协议届满后延期有异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君华物业系公司租赁房屋出租方先导控股设立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满足公司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物业管理要求,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经营和办公环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委员王磊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王磊、倪亚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与君华物业续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8058 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4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予以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大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真:0510-81163648

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