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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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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参加部分
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5-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2025年9月29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基金代码:025015)。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恢复接受伍佰万元以上

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转入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个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5年8月27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5年11月27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3)本基金仅开通与本公司旗下FOF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除外)之间的转换业务,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

(4)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25015)和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基金代码:025016)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5)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

(6)商业养老金;

(7)团体养老保障产品;

(8)养老理财产品;

(9)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客户类型。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注: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三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三个月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三个月的月度对日(即持有期到期日)前一日止,如该月度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月的最后一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三个月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3个月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相应赎回费与对应份额赎回费一致。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9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

自2025年9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基金仅开通与本公司旗下FOF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除外)之间的转换业务,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

5、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25015)和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基金代码:025016)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6、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7、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8、本基金自2025年9月29日起开通转换转入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安恒增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关于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Y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3)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为从首个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4)本基金Y类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3.日常赎回业务

3.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养老目标基金无需设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或缩短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取消或变更对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限的限制,具体实施日期及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3.2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3.3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针对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中心

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中心Y类基金份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