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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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创金合信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国有”,扩位简称为“国企红利ETF创金合信”。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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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