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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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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

至2025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9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如意

联系电话:0571-86721708

联系传真:0571-88091576

电子邮箱:stock@hhink.com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9月25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4,241,707股已回购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有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讨论,同意定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3点30分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

(一)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肖梦媛女士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责。

(二)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结构,原董事会成员总数7名且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董事会成员总数8名,其中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4,042,200股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股票已于2025年9月19日上市流通,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012.85万元变更至42,417.07万元,总股本由42,012.85万股变更至42,417.07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