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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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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2、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共计募集资金5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39.62万元,由本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217.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470.59万元,系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0.59万元

2、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300.00万元,该部分金额未体现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注2: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77.65万元,系(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39.62万元,由本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217.27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时间为2022年9月,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原“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系公司于2022年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当前,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是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主要系丝杠类产品。相关产品作为未来公司推向目标市场的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资金结余。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完成承诺金额的80.98%,其中“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已变更,“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和“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已结项,“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正在实施中,进度正常。

“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资金结余。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7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07.6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金额11,307.61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8,3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九、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1、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2、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3、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十、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5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07.7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18.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已永久补流1,410.71万元。其余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0.00万元,未来在销户时仍可能产生少量利息,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4月21日,“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1,490.50万元,未来在销户时仍可能产生少量利息,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8,671.92万元,占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6.32%,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将持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 月26 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

[注2]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均税后利润2,775.00万元,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9,500.34万元,2023年实现效益1,880.73万元,主要系该项目2023年尚未达产;2024年实现效益3,033.49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于2024年9月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预计将于2027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尚在建设中

[注2]“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于2024年9月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完整运行一年,尚未达产

[注3]“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于2025年4月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完整运行一年,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7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以书面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 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 传真:0575-86026169

5、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2024年10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9月23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于2024年10月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15.77万元(含发行费用877.6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54.00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