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14版)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7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8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0关于修订《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2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3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5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6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7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8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2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中2.01至2.09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董事会对部分旧有公司制度进行了拆分、合并处理,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合并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合并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将《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合并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合并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中,上述被拆分合并的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治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魏亮、杨津、彭玉平、乔习学、马维峰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情况: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炭黑尾气余热发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炭黑尾气余热发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提高炭黑尾气发电效率和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为周边区域的社会用电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同时紧跟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助力公司的绿色降碳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25-046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并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 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中:提案1及提案2中的子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2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260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32,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99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登记并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事宜。
4、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116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1,258万股;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7月15日,向符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58万股,授予价格为2.36元/股。公司监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4年9月3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25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并上市。
6、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限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对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申请解除限售。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9月3日;截至2025年9月2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032,000股,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98%。具体如下:
■
注: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管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16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