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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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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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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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志辉,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展小童,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宁一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立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9月25日,公司202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DINGTONG TECHNOLOGY (VIETNAMESE) SDN. BHD.
● 本次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越南全资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9月15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召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越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对外投资不超过1,500万美元(拟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用于新设立越南全资子公司。
因越南子公司前期厂房建设、机器设备购买及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DINGTONG TECHNOLOGY (VIETNAMESE) SDN. BHD. 进行增资,本次合计增资1,000万美元(拟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且尚需取得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DINGTONG TECHNOLOGY (VIETNAMESE) SDN. BHD.
2、标的公司注册地址:Khu c?ng nghi?p Gia Bình II, huy?n Gia Bình, t?nh B?c Nin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本次拟追加投资1,000万美元)
5、投资方式: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高速通讯连接器、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光模块液冷散热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全球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因此能否顺利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越南全资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应风险,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此外,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6月26日归属上市,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注册资本做出变更。
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及废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本次追加投资基于越南子公司前期厂房建设、机器设备购买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2日通过纸质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浩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此外,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6月26日归属上市,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注册资本做出变更。
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综上,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本次追加投资基于越南子公司前期厂房建设、机器设备购买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越南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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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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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00)
(二)登记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0月13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联系人:王晓兰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4、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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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