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10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16点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廖红女士、王建军先生、倪海璐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廖红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祝昌人先生、周金海先生、柳智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祝昌人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王建军先生、倪海璐女士、祝昌人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倪海璐女士、廖红女士、周金海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倪海璐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10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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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彤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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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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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并且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1《选举廖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数为532,154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21.8056%,反对票数为 0 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 0.0000%。
2、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丹、应佳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元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