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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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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持有公司242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特沃上海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26日,特沃上海本次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特沃上海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特沃上海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公司427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本次减持计划前,已减持18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0%。特沃上海相关减持情况详见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2月13日、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公告》(编号:2025-025)。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