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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
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支付取得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同创”)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正信同创向公司提供借款共计5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支付取得目标公司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同创”)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收到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且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正信同创目前持有公司20,124,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正信同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85369480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07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6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中电信息大厦东座920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强持股99.9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支付取得目标公司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同创”)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收到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定价以发生借款时金融机构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参考值,经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正信同创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是为了支付收购目标公司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部分交易价款,有利于公司尽快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支付的利息符合市场标准,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正信同创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额度是为了支付收购目标公司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的部分交易价款,有利于公司尽快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支付的利息符合市场标准,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娜女士、杨海燕女士、谢曼雄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因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正信同创向公司提供借款共计5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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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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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 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1-64095566;
4、传真:021-64095577;
5、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0月14日15:00;
6、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5日14:00 开始,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 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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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