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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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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版)

(二)增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持股比例100%。

2、标的公司将在现有注册资本即5,5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2,268.05万元;投资方以19,8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268.05万元,获得目标公司29.20%的股权,投资方认购价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17,531.95万元将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7,768.05万元。

(三)增资款的支付及交割

1、《增资协议》生效后,增资款支付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苏州信博瑞全部或部分豁免时,博瑞医药和博瑞泰兴在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信博瑞发出加盖公章的增资款支付的先决条件确认函和加盖公章的增资款的缴款通知书,缴款日最迟应不晚于缴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资方自交割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各项股东权利。

3、自交割日起(含当日)60日内,标的公司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涉及本次增资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并办理完毕注册资本、股权、股东、修订后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人员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投资方出资额、出资日期等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陈述与保证

1、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其他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1)乙方的民事主体资格与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充分的授权签署、支付增资款并履行本协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主体。

(2)增资款的合法性。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增资款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任何争议,且该等资金用于认购甲方股权合法合规。

(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并无异议,并对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将配合甲方、丙方及时办理有关作为甲方股东需协助出具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等。

2、甲方及丙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及丙方分别并连带地向乙方作出如下一般性陈述与保证,并确认乙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依赖于该等陈述与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的真实、准确且完整,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和乙方持股期间持续有效。甲方及丙方应当一并遵守其共同或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其他陈述与保证事项。

(五)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甲方股东会由乙方、丙方共同组成,乙方对甲方享有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享有的一切权利,且该等权利应受保护。乙方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并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前提下支持甲方经营管理。

(六)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简称“违约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违约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出的合理成本)赔偿履约方。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损失相同。

(七)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泰兴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有助于优化其资本结构,为其日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可促进其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与博瑞泰兴的长期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博瑞泰兴70.80%的股权,博瑞泰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日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增资存在新引入的投资方未及时支付增资款、投资先决条件未得以满足或未被豁免、相关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导致增资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本次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增资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结果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5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建栋先生、仝彤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或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4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2、公司董事袁建栋、仝彤于2025年6月开始担任深圳奥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自任职奥礼生物董事之日起算,且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袁建栋先生、仝彤女士自2025年6月起担任深圳奥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礼生物”)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项规定,袁建栋先生、仝彤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袁建栋先生、仝彤女士担任董事的奥礼生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奥礼生物共同推进口服肽类产品管线的研发合作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博瑞医药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美”) 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付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艾特美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艾特美(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用于研发、生产经营,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给予其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以保证其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艾特美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艾特美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李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公司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1名,其中新增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李凯先生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简历:

李凯,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1年任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品质管理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永丰余纸业(昆山)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主管。2005年至2007年任索威斯胶带(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凯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7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年9月25日,公司董事长袁建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9.77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3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9.77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1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7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9.77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383,794,578.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4,316,681.22元,流动资产1,543,927,667.97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37%、0.81%、1.3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上限2,000万元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96%,货币资金为739,834,101.1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上述人员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建栋先生。2025年9月25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提议人袁建栋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建栋先生。2025年9月25日,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袁建栋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袁建栋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9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99号独墅湖世尊酒店M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

至2025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7、议案12~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建栋、钟伟芳、苏州博瑞鑫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27栋,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27栋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2620988

邮箱:IR@bright-gene.com

联系人: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0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5年6月24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持有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8,612,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9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先进制造基金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即不超过12,683,046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227,68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8,455,364股。

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先进制造基金出具的《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告知函》(以下简称“本告知函”)。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先进制造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16,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