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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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九)办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发行股份事宜以及遵守和办理《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等规则及指引项下所要求的事宜。

(十)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或备案文件,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必须由股东会审议的修改事项除外。

(十一)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务,签署及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法律文件作出修改、调整或补充并批准相关事项。

(十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向包括香港公司注册处在内的政府机构及监管机关递交及收取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公司秘书、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如需)的相关文件等),并办理有关签署文件的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及必要或合宜的其他事宜。

(十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为一家非香港公司、设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及确认非香港公司授权人士,并批准和签署为上述目的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的文件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委托代理人接受相关法律程序文件和通知。

(十四)上述批准的权利应包括在其可能酌情认为合适时,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权利、签署任何有关的文件以及向任何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的权利。

(十五)于授权有效期间,上述授权涵盖因原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03条过期而公司需向香港联交所重新提交A1表格、招股说明书草稿及其他根据《上市规则》要求须于提交A1表格时提交的其他文件、信息及费用,而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按本议案获授权处理该等重新提交之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相应地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为完成配发及发行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十六)在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已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并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十七)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备案、批准文件,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项下H股发行完成之日中孰晚日或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有关事项,董事会在《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议案获得股东会批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长亦可转授权)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授权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制度(草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为进一步完善H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提名邓维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邓维祐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方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邓文、于志勇、吴学军、胡涛

非执行董事:唐璐

独立非执行董事:吕先锫、陈祥贵、李铃、邓维祐

其中,邓维祐的董事角色以其被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为前提。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暨制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能力,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ESG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邓文先生(召集人)、于志勇先生、陈祥贵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计划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李燕桥女士、陈乐彤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董事于志勇先生、陈乐彤女士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及委任陈乐彤女士为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第776(4)条下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自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直至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满终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为此,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人士、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单独或共同处理与非香港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相关的事项:

(1)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

(2)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3)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担任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并向该等代表作出必要授权(如需);

(4)具体实施相关申请及非香港公司注册维护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更新及年度备案)。

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直至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满终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为配合实施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并结合《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现行规定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以下简称“ESS”)的申请,董事会批准及确认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提交相关信息、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经不时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ESS账户授权使用人、签署及递交相关申请文件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为合理控制并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8条的要求及相关境内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合称“董责险”)。

上述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公司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顺利实现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8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胡涛先生及姚成先生的辞呈,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意选举胡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天味家园”系指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胡涛先生、姚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两位董事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胡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胡涛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胡涛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麦得法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员,西安皓天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认证主管,陕西正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职工董事、技术总监、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持有公司股份417,600股。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8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9月29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香港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安永香港担任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聘请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9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高责任险涉及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五)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5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李燕桥、刘索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8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进一步完善H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增补1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邓维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邓维祐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邓维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意提名邓维祐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维祐,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香港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现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金典集团有限公司(8281.HK)及首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8239.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人融资集团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及同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第9类牌照)的董事及负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