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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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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1版)

202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备案事宜。

二、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以及新增制度的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部分修订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3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立化学”)拟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或“本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3亿元(以实际投入为准)。

●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具体详见后文“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提升铜萃取剂产品的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福建龙立化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选冶药剂扩建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实施主体: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园区

投资总额:3亿元(含购置土地款、建设厂房、设备费等),分期建设。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建设面积:项目拟用地95亩

土地取得方式:以招拍挂方式取得

上述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以实际出让合同

载明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项目为铜萃取剂等选冶药剂扩产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尤其是公司铜萃取剂产能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该行业的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正常,本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投资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

定性。

(三)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

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

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四)由于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

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五)本项目系基于当前行业前景、技术水平、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作出的

判断,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设备价格波动、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

响,即使公司能在项目建成后对其进行有效管控和经营,项目实施效果能否达到

预期依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建设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后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4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8278363

邮箱:seshb_cn@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4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