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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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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4,654,694股的0.2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89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3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3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4,654,694股的0.25%。

● 上述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年9月30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3、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8月2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向291名激励对象授予1,30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4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不予登记。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89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299.30万股。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已收到28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299.3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4元,认购款总额为人民币90,171,42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14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93 号)。

8、2024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99.30万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9、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1、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13、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数量共计3,834,900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尚无已完成的解除限售情况。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为12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10月14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13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8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34,9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524,654,694股的0.25%。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经营业绩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3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834,9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834,9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3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4,654,694股的0.2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六、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新凤鸣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新凤鸣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3人,解除限售条件数量为3,834,9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5-08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