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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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1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6.3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3%,回购的最高价为33.50元/股、最低价为33.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50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3%,回购的最高价为33.50元/股、最低价为33.5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50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
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28.32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6月3日-2026年4月16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160,166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236,23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7.4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2023年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2023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2、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589元/股调整为27.389元/股。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5、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
6、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84,000份。
7、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一个行权期已经届满,尚有993,81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389元/股调整为27.269元/股。
(四)2023年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33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66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3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8.32万份,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五)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1、2023年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单位: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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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票。
3、行权人数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14人,2025年第三季度共有243人参与行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有272人参与行权。
4、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27.269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3,160,166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行权。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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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五)行权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淑丽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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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登记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160,166股,获得募集资金86,174,566.6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共4,236,23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15,517,755.87元。
上述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
四、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人民币86,174,566.6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60,166.00元,人民币83,014,400.65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