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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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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2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5:30,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云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补潘新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云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0人,出席0人;

注: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公司监事会已取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监事不列席。

公司董事会秘书韩丽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娜娜、李柯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7日

至2025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否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2、联 系 人:周可可、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经济开发区新赛股份二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潘新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潘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潘新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个人简历

潘新民,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阿克苏市众诚棉业公司经理;阿克苏地区宏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厂长;第一师棉麻公司鹏飞棉业副厂长;第一师棉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第一师棉麻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赛股份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