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一4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2,4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7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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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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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例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吴洋先生、张振亚先生、杨文毅先生、冯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