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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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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期间“旺能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8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期间“旺能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8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4.18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2月2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起开始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47元/股调整为14.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旺能转债”转股减少12,000元(120张),转股数量845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旺能转债”剩余金额为1,157,579,900元(11,575,799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因公司股本增加而触及或者跨越5%及5%的整数倍,或触及1%的整数倍。

三、其他内容

投资者如需了解“旺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2-2026371

传真电话:0572-2026371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环境”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旺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8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2.00元/股调整至21.71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7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6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8%,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1,629,481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