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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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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同步修订。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定与修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1-7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内部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9 点00分

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 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 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一3587766

传真:0533一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独立董事潘爱玲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吴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换选后,第十一届董事会由王玉全、王月永、崔洪涛、李孝利、赵小利、周娟娟、张福泉、顾维军、吴晓辉、姜丽勇、黎元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吴晓辉先生已于2022年4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吴晓辉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爱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辉,1971年出生,学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获得上海理工大学学士学位。1994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亚太万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2004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及德勤全国A股市场主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及全国品牌市场领导合伙人;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免去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大会应到代表19人,实到代表19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崔洪涛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免去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李绪贵同志、苗娜同志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1、产品名称: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2、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53061981

3、注册人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人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5、生产地址:淄博高新区齐祥路3588号

6、结构及组成:产品由扫描架、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组件、探测器、准直器、扫描床、控制台、电源柜、控制台工作站、显示器和选配件组成,详见产品技术要求。

7、型号、规格:XHCT-64、XHCT-64Pro、XHCT-64M

8、适用范围:用于常规临床CT检查,可为放射治疗计划提供图像数据。

9、批准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10、有效期至:二〇三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11、同类产品相关情况: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截至目前,国内同行业没有公司已取得同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2、产品主要特点

超高速旋转扫描:一次呼吸即可完成全覆盖影像,减少患者呼吸管理压力。

亚毫米级分辨率:细致呈现靶区边界,帮助精准治疗计划制定。

多模式成像:支持低剂量扫描、4D-CT扫描、双能扫描等多种成像模式,满足多种放射治疗定位场景需求。

85cm超大孔径:满足全身各部位定位的需求,特别是佩戴放疗固定装置的患者。同时,方便辅助器材与患者同时进入区域,减少摆位调整时间。

二、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产品的批准上市填补了公司高端定位大孔径CT的空白,为客户提供高端化选择,完善公司的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7项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潘爱玲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吴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8)。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辉,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93年获得上海理工大学学士学位。1994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1999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亚太万奇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2004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伙人及德勤全国A股市场主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及全国品牌市场领导合伙人;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4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17,6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58,106,651.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669,479.75元(含税)。2025年中期公司现金分红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的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和6月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和《新华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根据前述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自律监管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