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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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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5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增持进展的通知》,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元明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686.94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本次权益变动后,元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7,671,996股增加至174,541,396股,红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7,269,101股股份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元明控股行使。元明控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由244,941,097股增加至251,810,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2.17%增加至33.07%,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元明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元明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元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