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计划自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于 2025 年10月10
日届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宝钛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91,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08%,累计增持金额238,599,087.2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和比例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宝钛集团《关于增持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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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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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出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宝钛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7,791,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08%,累计增持金额238,599,087.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意见为:
1、宝钛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宝钛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4、宝钛股份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未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