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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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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及召集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李国平、董事王顺余、董事夏顶立、独立董事王根武、独立董事肖作平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程伟忠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中议案1、2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刘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7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同意选举龚明娟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明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经理。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龚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口头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朱文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国平(主任)、朱文秀、李博胜

2、审计委员会:肖作平(主任)、王根武、李国平

3、提名委员会:张灏(主任)、肖作平、李国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根武(主任)、张灏、朱文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博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金函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01《关于聘任方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02《关于聘任王顺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03《关于聘任金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04《关于聘任孙旭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6.04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楼慧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明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李国平

副董事长:朱文秀

非独立董事:李国平、朱文秀、李博胜、金函辉、王顺余

职工代表董事:龚明娟

独立董事:肖作平、张灏、王根武

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8日、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李国平(主任)、朱文秀、李博胜

(2)审计委员会:肖作平(主任)、王根武、李国平

(3)提名委员会:张灏(主任)、肖作平、李国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根武(主任)、张灏、朱文秀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肖作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李博胜

常务副总经理:金函辉

副总经理:方建华、王顺余、金洁

财务总监:孙旭芬

证券事务代表:楼慧平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事务代表楼慧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鉴于新一届董事会秘书尚未选出,在此期间,公司董事长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规定,尽快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副总经理方建华先生、金洁先生、财务总监孙旭芬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楼慧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代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邮箱:zqswb@liziyuan.com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方建华先生、夏顶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程伟忠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付成丽女士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方建华先生、程伟忠先生、付成丽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同时,鉴于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崔宏伟先生、周懿女士、徐曙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建华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及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建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7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9%。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洁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金华市龙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员,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客户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曹宅支行柜员、客户经理、副行长,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客户经理、业务部经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双园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旭芬女士: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兰溪市开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金华众泰会计师事务所、金华众泰税务师事务所项目高级经理、部门主管,义乌市聚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财务总监,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旭芬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0%。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楼慧平女士: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8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纳、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楼慧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