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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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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202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

至202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202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8号远东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5年10月24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提供授信服务,中关村担保为京航安提供12,000.00万元的担保,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

反担保期限:中关村担保代京航安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代偿款项、赔偿款项之日后三年。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业务是为满足京航安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京航安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反担保对象中关村担保经营情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1,073,618.3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64,544.4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1.11%、178.82%,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61,074.3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52,010.46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8.17%、175.89%;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544.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2,544.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3%、2.93%,公司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5-08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锡培、蒋华君、陈静、章小刚、蒋承宏、万俊、赵健康、张世超、沈永建)。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