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
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
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
2、交易事项:光明地产将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都集团”)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华都集团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锦如置业”)60%股权及相应债权。
3、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1)出让方:光明地产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都集团;
(2)受让方: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暂时无法对本次交易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及时披露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4、交易金额:锦如置业6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40,087,338.54元,对应债权为人民币62,522,333.18元,合计以不低于总价人民币102,609,671.72元将作为华都集团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联交所的受让价格,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应债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尚未支付的利息。
● 本次交易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知公司关联人是否会作为本次交易在联交所公开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执行。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都集团将不再持有锦如置业股权。上市公司将不存在为锦如置业提供担保、委托锦如置业理财、以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为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存在着交易不成功或撤销挂牌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都集团将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锦如置业60%股权及相应债权。锦如置业6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40,087,338.54元,对应债权为人民币62,522,333.18元,合计以不低于总价人民币102,609,671.72元将作为华都公司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联交所的受让价格,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应债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尚未支付的利息。
本次交易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知公司关联人是否会作为本次交易在联交所公开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执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自身战略定位及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有利于公司当前快速回笼投入。经初步测算,如本次交易完成,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2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最终转让收益主要由成交价格决定,而该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联交所的摘牌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都集团将不再持有锦如置业股权。上市公司将不存在为锦如置业提供担保、委托锦如置业理财、以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为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存在着交易不成功或撤销挂牌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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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前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开展审计评估。
华都集团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会计”)、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沃克森评估”),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锦如置业进行审计、评估,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
(1)立信会计于2025年6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57号)《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详见附件1。
(2)沃克森评估于2025年6月25日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9号)《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涉及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详见附件2。
2、履行国资备案。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签发(备案编号:备沪光明食品集团202500006)《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本次评估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详见附件3。
(三)交易实施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华都集团将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锦如置业60%股权及相应债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暂时无法对本次交易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及时披露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事项,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为锦如置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经查询,锦如置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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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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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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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债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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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华都集团聘请了沃克森评估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涉及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9号),及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发(备案编号:备沪光明食品集团202500006)《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本次评估已履行国资备案程序。本公司拟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锦如置业60%股权及相应债权,股权价格按对应60%股权以国资评估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不低于人民币40,087,338.54元,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相应债权为62,522,333.18元,合计以不低于总价102,609,671.72元,进行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挂牌转让,最终转让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联交所的受让价格,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应债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日尚未支付的利息。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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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资产的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锦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0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具体评估结论如下: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5,945.73万元,评估值30,282.60万元,增值额为4,336.87万元,增值率为16.72%;负债账面价值为23,601.38万元,评估值23,601.38万元,评估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344.35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81.22万元,增值额为4,336.87万元,增值率为184.99%。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除本次已挂牌的相应债权62,522,333.18元外,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锦如置业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将在锦如置业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由锦如置业完成支付给对应关联方。
本次交易将通过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自身战略定位及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有利于公司当前快速回笼投入。经初步测算,如本次交易完成,预计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2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最终转让收益主要由成交价格决定,而该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都集团将不再持有锦如置业股权。上市公司将不存在为锦如置业提供担保、委托锦如置业理财、以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知公司关联人是否会作为本次交易在联交所公开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执行。
七、风险揭示
本次交易为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存在着交易不成功或撤销挂牌的风险。
八、备案附件:
1、立信会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57号)《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2、沃克森评估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9号)《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涉及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光明食品集团签发(备沪光明食品集团202500006)《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锦如置业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5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本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