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0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2025-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8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和2025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注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本金安全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含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94,600万元(含本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84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及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最高成交价为30.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2,2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3.7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