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25-054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袁志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47,9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82,3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袁志双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范建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
本次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2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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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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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袁志双先生和范建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6、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本人离职后仍然有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