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勇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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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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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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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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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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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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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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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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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一1.08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黎、王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53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按上限40.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850,482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4%;按照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按上限40.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700,962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7%。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11月29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联系电话:027-87693885
4、传真号码: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