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0版)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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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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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7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宇辰先生、杨名杰先生、姜英华女士(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会审议补选)组成。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授权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大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其中:1名非独立董事委托出席)。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姜桂廷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名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就其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张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拟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徐宇辰先生、杨名杰先生、姜英华女士(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会审议补选)组成。公司现任股东代表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在解除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前,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公司本次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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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表格中序号1-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玉红女士自2019年9月12日起担任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满六年。张玉红女士2025年9月11日通过书面辞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董事会同意提名姜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若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将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姜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任职条件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该独立董事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要求。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全部课程学习。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经签署了相关声明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二、补选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如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姜英华女士接任张玉红女士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徐宇辰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英华女士(主任委员)、李东强先生、徐宇辰先生
3、提名委员会:徐宇辰先生(主任委员)、姜桂廷先生、姜英华女士
4、战略委员会:姜桂廷先生(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张大伟先生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英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2002年8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姜英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