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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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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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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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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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宏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219.3万元收购杭州珠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联医药”)100%股权。2025年7月,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珠联医药的注销登记工作。
2、2020年8月,公司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上药九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九洲”),公司认缴出资22,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5%股权;上海医药认缴出资22,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5%股权;持股平台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10%股权。截止目前,公司与上海医药分别完成首期实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平台尚未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经公司与上海医药友好协商,上药九洲于2025年9月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已安排清算小组及时跟进后续情况。上药九洲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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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花莉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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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花莉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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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花莉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免去孙蒙生先生、吴行球先生的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制度共24项,其中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及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原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15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依据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免去孙蒙生先生、吴行球先生的监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职权,《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
二、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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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