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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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6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388,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345,598股,限售股4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红楼集团计划自2025年7月16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6,076,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13,3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463,0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红楼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楼集团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红楼集团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上述减持主体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