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8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海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5,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5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7,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36%;
公司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7,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3%;
公司副总经理郭永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5,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9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计划自2025年6月2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陆海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6,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4%;张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4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4%;马毅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2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1%;郭永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28,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5%。
截至2025年10月15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陆海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4%;张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4%;马毅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1%;郭永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8,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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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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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