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振华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超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部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投资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投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部分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过渡期安排》及《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行使监事会权利,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规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过渡期安排》及《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新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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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制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部分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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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