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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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5-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1)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收益分配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超额收益率;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0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2)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3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10月24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0月17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除外)所持有的“依依股份(代码:00120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