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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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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66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笔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8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3亿元借款本金及支付其对应利息,并将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笔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和2025-006号公告。公司将于到期日前向上海安瑰归还0.6亿元借款本金及支付其对应利息,并将于到期日支付剩余2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1)就上述尚未归还的9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亿元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2)就上述尚未归还的2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5%。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2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并表企业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安渊”)承租物业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2025年6月1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4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9号、2025-030号、2025-032号和2025-043号公告。2025年9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9.9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3号、2025-058号、2025-062号和2025-063号公告。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笔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8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6日向光控江苏归还0.3亿元借款本金及支付其对应利息,并将于到期日支付剩余9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笔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和2025-006号公告。公司将于到期日前向上海安瑰归还0.6亿元借款本金及支付其对应利息,并将于到期日支付剩余2亿元借款本金至到期日的对应利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将:(1)就上述尚未归还的9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亿元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2)就上述尚未归还的2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5%。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2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因光控江苏、上海安瑰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光控江苏、上海安瑰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份 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安瑰系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控江苏、上海安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7940106G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2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凯伦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其他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控江苏总资产2,712,720,079.34 元,总负债1,037,263,403.8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631,522.11 元,净利润168,750,471.75 元,该等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光控江苏总资产3,215,066,305.28元,总负债1,092,324,520.75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959,600.00元,净利润3,585,109.07 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光控江苏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CXM6X

成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昂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安瑰总资产 1,076,450,356.41元,总负债308,615,476.0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40,184.58元,净利润-8,176,681.37元,该等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安瑰总资产1,327,170,164.19 元,总负债309,338,909.71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625.85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安瑰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1)就上述尚未归还的9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光控江苏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对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亿元财务资助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2)就上述尚未归还的2亿元借款本金续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续期期间的年利率为6.5%。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公司所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2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时,公司与上海安瑰等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授权事项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则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以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份额以及应收款项债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体现了光大控股作为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信心。借款利率对各方均是公平且合理的。公司以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份额以及应收款项债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并表企业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

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承租物业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

2025年6月1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4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29号、2025-030号、2025-032号和2025-043号公告。

2025年9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9.9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3号、2025-058号、2025-062号和2025-063号公告。

关于对公司接受光控江苏9.3亿元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以及对公司接受上海安瑰2.6亿元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告第一节“关联交易概述”的有关内容。

九、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5-06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16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66号公告。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与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五)》(以下简称“续期协议1”)。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9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续期期间”)。续期期间内,未付借款本金余额的利率维持为6%/年。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续期协议1相关事宜晚于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即2025年10月18日的,在续期协议1生效后,效力追溯至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在此期间不视为公司违约。公司未按照续期协议1约定按时支付/归还续期期间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续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光控江苏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逾期后,除该等违约金外,续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续期协议1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具体内容以续期协议1为准。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续期协议2”)。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为2.6亿元。公司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上海安瑰偿还未付借款本金中的0.6亿元及对应的已产生利息,并在2025年12月31日向上海安瑰偿还剩余未付借款本金2亿元(以下简称“剩余未付借款本金”)在2025年12月31日(不含)前已产生的利息。双方确认,剩余未付借款本金2亿元的借款期限在原协议到期后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续期期间”)。续期期间内,剩余未付借款本金的利率维持为6.5%/年(单利)。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续期协议2相关事宜晚于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即2025年12月31日的,在续期协议2生效后,效力追溯至原协议项下到期日,在此期间不视为公司违约。续期协议2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具体内容以续期协议2为准。

同日,公司、光控江苏与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宜达”)、重庆光控新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新业”)分别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者以下统称“质押协议1”),公司以已实缴出资并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3亿份有限合伙份额(对应实缴出资为13亿元),以及持有的对并表企业光控新业的4.2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9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可能产生一切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律师费等)。担保的主债权到期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质押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上述续期协议1生效之日起生效。在质押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相互配合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以质押协议1为准。

同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质押协议2”),公司以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2亿元借款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可能产生一切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律师费等)。担保的主债权到期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质押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且上述续期协议2生效之日起生效。在质押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相互配合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以质押协议2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