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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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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金中权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金中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选举董事长、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4位非独立董事和3位独立董事,与公司第十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金中权、林瑞进、黄朝晖、简淑军;

独立董事:王志强、朱小勤、刘昕晖;

职工代表董事:黄志欣。

董事长:金中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上述董事均不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职工代表董事黄志欣女士的简历附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工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4)。

2.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及投资委员会:金中权(主任委员)、林瑞进、刘昕晖;

(2)提名委员会:朱小勤(主任委员)、王志强、金中权;

(3)审计委员会:王志强(主任委员)、朱小勤、简淑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志强(主任委员)、朱小勤、黄朝晖。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刘焕寿

财务总监:黄小芳

董事会秘书:周兰秀

证券事务代表:吴美芬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事务代表吴美芬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92-6389300

传真:0592-6389301

邮箱:stock@xiagong.com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号之八

三、监事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孙利先生、白良德先生、黄建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公司对孙利先生、白良德先生、黄建成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职工代表董事

黄志欣: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厦门海翼营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等职。

二、高级管理人员

1.总裁刘焕寿: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副部长、装载机事业部采购总监,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事业部副总经理,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2.财务总监黄小芳: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曾任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职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职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职员,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砖(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3.董事会秘书周兰秀:女,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风控合规部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

三、证券事务代表

吴美芬:女,汉族,198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曾任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职。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中权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祺琳、文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