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和
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5-05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和
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3.53元/股调整为3.52元/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91,255.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9,580.37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依据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53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74,944,241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随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或协议相关约定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255.32万元(含本数)。根据发行数量乘以发行价格确定。
二、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在符合相关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583,147,47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72,580,917.12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0,122,606.70元的15.4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配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9月30日。本次权益分配于2025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已实施,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3.53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元=3.52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91,255.32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9,580.3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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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5-05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名人大厦0903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白雪峰先生,董事薛枫先生、宋少光先生、张红斌先生、宋官武先生,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王新革女士因紧急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副总经理孙柏铭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姚长斌先生因紧急公务未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议案名称: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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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3、4、5、6、7、8、9、10、11为特别表决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1、2、3、4、5、6、7、9、10、11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陈安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