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泰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泰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恒泰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产品代码:970183)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九部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集合计 划财产的清算”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资 产管理合同》应当终止:3、《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资产管理合同》第三部分“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约定:“本集合 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

现因《资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10月31日起生效,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0月30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本集合计划可能触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 的影响,管理人在此提示投资者自即日起可自行办理解约业务。对于 未能在终止日前及时办理解约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将由系统做统一解 约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约的投资者均按照当期投资者实际 收益计付收益。

2、管理人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了《关于恒泰现金添利

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新增签约的公告》,自2025年9月30日起暂停本集合计划新增客户办理签约业务。请投资者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提示性公告,可以选择转签约其他保证金理财产品。

3、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 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 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 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 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访问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 (www.cnht.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560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 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恒泰现金添利货 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 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