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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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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制定和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并相应修订相关内部制度及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6日

至2025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联系人:王竹青、朱磊倩

邮箱:wchnsa@zmee.com.cn

邮政编码:310003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srg3q8bT2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陈明晖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曦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财务总监张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srg3q8bT2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