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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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17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9.75万股,其中58.23万股来源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41.52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5年8月28日;
2、授予数量:399.75万股,其中58.23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41.52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人数:139人;
4、授予价格:1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后,在实际缴款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25万股,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9.75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39名。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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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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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9488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9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激励对象认缴限制性股票399.75万股的货币出资合计5,512.5525万元。本次认购出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15.7916万元,认购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757.3116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399.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415.7916万股增至20,757.3116万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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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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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会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和内在价值的提升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