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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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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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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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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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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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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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晓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乙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于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1.删除章程及其附件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2.完善股东和股东会相关制度,在第四章新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由3%调整为1%以上;
3.完善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第六章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4.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删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职权并改由董事会行使;
5.将章程及其附件中“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统一改为“过半数”,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将数字统一为中文表述。以上修订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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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