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王玉林、总裁蒋明刚、财务总监梁澐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杨彦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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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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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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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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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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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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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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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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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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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彦堂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3:3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4票,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隋玉民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乡村振兴4000t/d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乡村振兴4000t/d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04,000.27万元,采用第二代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生产工艺,建设乡村振兴4000t/d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7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因能耗指标受区域政策限制,无法获得并完成能评及环评等合规性手续,至今未能开工建设。近年来,水泥市场需求持续下行,行业整体经营形势严峻,在此背景下,经对本项目后续推进情况及效益指标深入研判,本项目当前实施条件与预期存在偏差,后续难以达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定的经济效益目标。
鉴于上述原因,同意终止公司所属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乡村振兴4000t/d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7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研究讨论和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担保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设立、变更及注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部分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赛马)、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忠赛马)、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喇沁水泥)拟分别与中建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特种水泥)发生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359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所属子公司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分别与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合理,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拟分别与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签署销售产品合同,向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销售水泥,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359万元,其中,与中建材物资交易金额不超过14,851万元,与中建材国际物产交易金额不超过2,188万元,与嘉华特种水泥交易金额不超过1,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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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中建材物资有限公司
中建材物资成立于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邬雪琼,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人民南路3002号国际贸易中心大厦12层北,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的销售;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包装设计(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后方可经营);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的批发与销售。(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煤炭的批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建材物资总资产132,217.86万元,净资产41,840.3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9,800.11万元,净利润3,093.51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建材物资总资产156,162.12万元,净资产43,554.84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4,949.51万元,净利润1,714.50万元。
(二)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
中建材国际物产成立于1996年5月20日,注册资本166,911.6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卫东,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33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纸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汽车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建材国际物产总资产463,021.26万元,净资产202,820.6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576.87万元,净利润9,909.09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建材国际物产总资产459,843.97万元,净资产185,232.69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5,393.73万元,净利润40,312.03万元。
(三)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嘉华特种水泥成立于1994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3,229.35万元,法定代表人朱立胜,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路马鞍山二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嘉华特种水泥总资产157,528.86万元,净资产46,338.0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691.66万元,净利润5,331.91万元(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嘉华特种水泥总资产168,614.82万元,净资产49,951.91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929.33万元,净利润3,613.83万元。
鉴于公司、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隋玉民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生产经营运行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与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向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销售水泥,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所属子公司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分别与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合理,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隋玉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将本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所属子公司青水股份、中材甘肃、天水中材、宁夏赛马、吴忠赛马、喀喇沁水泥分别向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销售水泥,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确定的,中建材物资、中建材国际物产、嘉华特种水泥具备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