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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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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932,283股,占股本总数的0.91%,未纳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梓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全部达成,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95.46%,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3.5707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2、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0.098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87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具体情况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麒麟信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8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4.981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23日

2、首次授予数量:151.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873.8639万股的1.92%

3、首次授予人数:118人

4、首次授予价格:25.5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一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系数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的要求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一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实际营业收入A较考核目标的完成比例,确定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关系如下表所示:

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完成值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完成值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B”“C”“D”六个等级,个人的考评结果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3、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4、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8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3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3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下转102版)